各院(系)、工科试验班: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文明宿舍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宿舍文化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育人功效,以良好的面貌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创文明宿舍 共享美丽家园
二、创建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宿舍
三、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月”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投入文明宿舍创建,积极营造环境整洁、安全文明、和谐融洽的宿舍文化氛围。
四、基本原则
按照“立意要高”与“重心要低”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坚持以下三点要求:
1.渐进性。活动要从抓学生宿舍内务、安全入手,重点培养学生的养成教育意识和文明素养,进而向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理想信念升华。
2.示范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以这类学生所在的宿舍为突破口,突出他们在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的示范作用,通过学生骨干的示范作用和有效管理,保证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3.长效性。“文明宿舍创建月”活动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要不断完善活动的长效机制,既要常抓不懈,也要突出阶段性成果,通过活动掀起宿舍文化建设新高潮。
五、活动内容及组织实施
“文明宿舍创建月”活动由学工部统筹,后勤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和校学生会参与,各院(系)、工科试验班具体实施。程序分为院系主题活动开展及考评、学校评审和表彰奖励三个阶段。
1.院系主题活动开展及考评
各院(系)、工科试验班依据文明宿舍创建标准(见附件),围绕“习惯养成、文明修身、文化建设”等内容,坚持问题导向与现实需求相结合,制定本单位文明宿舍创建方案并组织实施。院(系)对宿舍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内务卫生较差及存在安全隐患宿舍须现场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宿舍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违反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的,按照《长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所有检查结果向学生张榜公布。学工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校学生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
11月27日前,各院(系)、工科试验班按照宿舍检查结果、学生表现等,对本单位学生文明宿舍的创建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按6%比例遴选优秀宿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
2.学校评审
学工部对各院(系)、工科试验班推荐的文明宿舍进行审核、抽检,结合学校日常抽检情况确定校级文明宿舍。
3.表彰奖励
(1)学校对获评“校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发文表彰,授予流动红旗,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各院(系)、工科试验班文明宿舍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院(系)学生工作测评与考核。
(3)文明宿舍创建情况将作为学生个人评奖、评优和班级评选文明班集体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院(系)、工科试验班要把宿舍文化建设作为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把创建文明宿舍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2.营造良好氛围。各院(系)、工科试验班要结合自身实际,凝练学院品牌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及时、广泛宣传学院主题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大力营造文明宿舍建设的浓厚氛围。
3.狠抓工作落实。各院(系)、工科试验班要以“文明宿舍创建月”活动为契机,切实将学生宿舍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根除宿舍脏、乱、差现象,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自觉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提升“三自”能力;营造和谐的宿舍文化氛围,提升学生宿舍品味,将宿舍建设成为融“思想教育、行为养成、文化熏陶”于一体的坚强阵地。
学工部(学生处)
2017年10月27日